股東墊的錢到底怎么操作才能安全轉為實繳出資?
添加時間:2026-02-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八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僅供參考)
1、確認股東債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股東需要提交合法的借款轉賬記錄,墊付款的相關合同、支付記錄、票據等材料確保債權的真實存在,且債權債務關系清晰,無爭議。
2、公司對股東債權進行評估(建議)
如果股東債權均為金錢債權,可以不需要評估。
如果股東債權系非金錢債權,比如股東將自有設備交于公司使用等,則該債權屬于非貨幣財產,在轉為實繳出資前需要對其進行評估作價,核實其實際價值,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3、召開股東會,對債務抵銷或者股東債權轉出資形成股東會決議。
然后公司要與股東簽署債務抵銷協議或者債權轉出資的協議,
如果公司只有這一個股東,很簡單直接形成股東決定,該股東簽字、公司蓋章即可。
如果公司股東是兩個以上的,需要召開股東會,確保所有股東都認可。
形成決議并修改章程對應的內容。
4、公司與股東簽署債權轉出資協議,公司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公司與股東之間根據股東會決議內容簽署相關協議,確認債權金額、轉為實繳出資金額以及協議生效時間。
公司財務進行賬務處理,將掛賬的其他應付款轉讓實收資本科目,同時計提實收資本印花稅。
5、進行工商變更備案和公示系統申報
將股東決議及章程修正案依法向工商部門進行備案,企業公示系統如果在公示期可以就股東實繳出資進行公示。
最后風險提示:
1、必須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且沒有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的前提下謹慎操作。
2、僅限金錢債權,對于非金錢股東債權不建議轉實繳出資。
